[我的讼No.101]公益诉讼援助案
当事人被鸡蛋噎住,准备喝饮料(著名品牌)将鸡蛋咽下,不料被饮料灼伤食道。紧急送医后,花去数千元医药费。饮料经鉴定为含氯消毒水。当事人通过网络找到我,我研究之后发现,这已经不是该品牌饮料的**例类似事故,遂决定免费代理。
我列了几个诉讼请求,其中一个是赔偿当事人的损失,另一个是要求被告披露事故产生的原因及解决方案,这个诉求是带有公益性质的诉求,因此,本案也可以称之为带有公益诉讼性质的私益诉讼。
被告是非常著名的公司,反应很快,立即联系我要求和解,我征求当事人的意思,当事人也不想太麻烦了,同意了和解方案,对方承担损失并额外赔偿数千元。遂和解结案。对我来说,我当初接案的目的并未现实,不过当事人利益至上,当事人同意调解,律师当然只能按当事人的意愿来处理案子。
当时有媒体报道了这个案子,并且采访了律师,该律师也发表了自己的观点,但该媒体并没有联系我这个代理律师,这也是颇有意思的事情。
作者:周晓明,经济法博士,法学博士后,大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。主要执业领域为公司与股权、争议解决、计算机及数据、刑事辩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