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我的讼No.77No.78】公司倒闭案
当事人英语本科文凭,外贸业务员,业务能力极强,靠他一人养活了两家规模不小的工厂,工厂老板待他如兄弟。因为外贸难免会碰到因质量问题所导致的赔偿问题,他先赔给国外客户,再跟工厂商量双方各承担多少损失。在这种赔钱与赚钱的往还中,他有一天算账觉得自己似乎已经入不敷出了,于是突然中止了与这两家工厂的合作,到我的办公室来,要求我帮忙应付与这两家工厂的诉讼。
其中一家完全靠他订单生存的工厂立马就倒闭了,老板父子也到过我的办公室,说着说着就哭了,因为原来完全不设防,他手头并无欠款的证据,在我的居中调解下,以一个较低的数额和解了,签了协议,拿了一点钱回去遣散员工。另一家的情况会好一些,欠款数额不多,听说手头有一些证据,打了个折扣,也和解结案了。
生意场上的风险就是这样子的,你以为固若金汤的关系,其实脆弱无比。稍有不慎,便是灭顶之灾。去年初处理了一个标的额近亿元的案子,当事人老板跟我说:周律师我想不通呀,前一天晚上原告的老板还跟我在香港喝着啤酒看烟花,第二天我就接到电话,说他们把我们告了,财保6000万元,这不是往死里整我吗?也许,在生意场上,利益始终是放在**位的。
作者:周晓明,经济法博士,法学博士后,大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。主要执业领域为公司与股权、争议解决、计算机及数据、刑事辩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