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我的讼No.4】
民间借贷案,代理东北女,该女与东莞男谈恋爱,借钱给男朋友,后该男结婚,拒不还钱。当事人不知道通过什么方式找到我,委托我起诉,开庭时见到渣男,他说恋爱期间送了东北女十多万礼物,准备反诉。他没有提起反诉,一审判决后他也未上诉,我叫助理申请执行,执行期间这家伙居然说要冻结执行款,理由还是打算反诉。
当事人*后一次给我电话时说,她打算去台湾结婚,此后再无消息。为何要远嫁台湾呢?难道是对大陆男太失望吗?
作者:周晓明,经济法博士,法学博士后,大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。主要执业领域为公司与股权、争议解决、计算机及数据、刑事辩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