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正义的征途--法学博士后的办案手记283

时间:2024-03-05 14:45:53 点击:107

【我的讼No.1237】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及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刑案

当事人本来在深圳上班,但因其妈妈住在东莞,意欲到东莞求职。在求职过程中,发现意向工作单位服务器管理系统的漏洞,可能是出于”炫技“的心理,他利用软件入侵这家公司管理的2000多台服务器。这家公司报案,在深圳将其抓获,在公安询问期间,他又主动交待,他的电脑上还有从暗网下载的80多万条公民信息。

他有一个非常聪明的女朋友,他女友为他的案子想了很多办法,把相关法律研究得很清楚。她在网上检索同罪名的案件,发现我在东莞有一个同罪名的案子,辩护得很成功,她便联系上我。跟当事人的妈妈一块来找我,很快就确定由我为她男友辩护。

这个案子涉及两个罪名,而且每一罪名涉及的数量都非常高,法定刑期均在三年以上,情况很不乐观。我首先便向公安机关申请取保,写了很长的法律意见,非获准许。我只好再想其他的办法,为当事人争取轻判。

我找到被害人公司,见了他们的老板,跟他们讲明我的来意,希望他们能够出谅解书谅解我的当事人。这个公司刚开始不同意谅解,叫了一个管技术的来跟我谈,后来每次都说老板不在,没法拍板。我连续上门找了三四次,他似乎用尽了推诿的理由,终于同意谅解。记得那天早上,我带当事人妈妈去拿谅解书,她买了一车水果,一箱一箱地提到被害人公司,各种感激不尽。

拿到谅解书之后,我再次申请取保,仍然不同意。因为刑期在三年以上,不同意取保,我们也能理解。到了检察院阶段,我想争取检察院不诉,写了法律意见给检察官,检察官称不可能不诉,但是如果认罪认罚,可以建议量刑四年以下。我告知当事人,当事人非常不能接受,不愿意认罪认罚,我也不好勉强。

当事人妈妈称,要是能够在三年多点的范围,可以考虑认罪认罚。我再次与检察官沟通,称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是当事人主动交待的,构成自首,能否建议量刑再降低六个月。检察院根据我的提示,去看了案卷,也认为构成自首,勉强同意调低建议量刑。不过,当事人非常固执,他仍不能接受,所以未能认罪认罚。

案子到了法院之后,我叫当事人妈妈去法院退1万元,因为检察机关指控当事人出售公民信息,获利1万元。我们不如把这1万元退了,争取一个从轻的量刑情节。刑辩就像法考主观题考试,能够得分的点,我们都要尽量得分。

庭审的效果还是挺好的。我提出我的辩护观点,称没有证据显示当事人控制20台以上机算机,其所犯非法控制计算信息系统罪顶多只处于犯罪预备阶段,没有造成被害人任何经济损失,且已经取得被害人公司谅解,依法可以免除刑事处罚。此外,当事人具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自首情节,其犯该罪不属于“情节特别严重”,已全部退赃,确有悔罪表现,依法可以免予刑事处罚。*后,为当事人求情,称当事人是极为优秀的程序员,其母多病,依赖其生活,望法院能够怜惜人才,体恤人情,对其从宽处理。法官还安排当事人与女友和母亲通了话,感觉他们都较为轻松,对判决比较乐观。

我当然没有他们那样轻松,觉得当事人的刑期大概率会在四年以上。后来收到一审判决,果然判了四年九个月,法官下手比较重。当事人和母亲都觉得实在太重,完全无法接受,仍然委托我打二审,我跟他们签好合同,准备好上诉材料。不过,他们却另外委托了一位据说很有关系的律师,也未再付我这边的二审律师费。毕竟一审的辩护结果不够好,他妈妈和女友希望改判的决心很大,不惜一切代价的样子,我也表示理解,未再催款,就此结案。

他的妈妈还是像原来那样,经常给我电话,一打辄痛哭,一哭必半小时以上。她在孩子小时候跟他父亲离婚,一个人把小孩拉扯大,对孩子过于溺爱,电话中也明显听出她的后悔。后来,她说二审维持原判,小孩去韶关服刑,我感到惋惜,花了那么大的代价,仍然没能改变结果。再后来,她打电话来要我们帮忙处理一些事情,比如开结案证明之类的,我们都一一照办。

当事人跟女朋友感情极好,刚被关进看守所时,两个人写信十分频繁。女朋友为他的事情奔走,不遗余力,奋不顾身,让人感动。过了两年后,当事人妈妈还跟我讲,怕儿子想不开,经常劝他女朋友给他写信,但不知道还有没有写。*近还接到他女友的咨询,她开了一个咖啡馆,被人恶意差评了,问我的意见。一晃四年多过去了,当事人即将出狱,希望他们能够延续这个美好的爱情故事。


作者:周晓明,经济法博士,法学博士后,大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。主要执业领域为公司与股权、争议解决、计算机及数据、刑事辩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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