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我的讼No.1227】买卖合同案
深圳一家家具公司欠当事人近200万货款,等到当事人打算动手起诉它的时候,这个公司已经倒闭了,只剩下一个展厅,展厅并不值钱,他们还把这个展厅抵债给其他债权人了。当事人通过各种渠道了解到,这个公司实际上已经搬去惠州,以另外一个公司的名义在经营,订单都已转到这里。因为是相识多年的老客户,当事人非常相信我,先委托我起诉,我见起诉这家公司已经没有什么意义,便建议他尽快让对方多提供担保,我到时候把担保人一起起诉。
当事人在这方面真是极具天赋,先是跑到惠州工厂,让这个公司和法定代表人签了担保,同意为深圳公司的货款承担连带保证责任。不过,惠州这家公司的状况也非常不好,随时都有倒闭的风险。我就建议他们先下手为强,以家具抵债,当事人执行非常果断,拉了两车红木家具到东莞,并与对方约定,由对方找买家,出售家具的货款用于抵债。
因为货款将近200万,要是惠州公司倒闭,即便是卖掉红木家具,仍然会有较大的缺口,当事人仍不放心。深圳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是法定代表人的哥哥,他是很有实力的,如果找到他担保,基本上就万无一失。当事人采用一个非常巧妙的办法,在惠州一个海滨度假酒店的地下车库,堵住了这位实际控制人,让他签了一个债务加入协议。不过,这位实际控制人坚持在协议上加了一个支付期限。这样一来,这个原本风险极大的债权,已经变得非常稳妥。
等当事人做完上述准备工作后,我将债务人、担保人一块告了,要求他们连带支付货款。对方基本已经放弃抵抗,给我们做了一个还款协议,很快就调解结案。不过,在结案后不久,惠州工厂也倒闭,当事人还有几十万余款未收回,我们只好申请强制执行。
可能是因为当事人的催收手段过于凌厉,对方突然变得非常强硬。我打电话给他们的法定代表人,希望能够谈一谈,电话那头,他居然带着哭腔,说这辈子再也不愿意跟我当事人谈,要谈就去地下谈,一幅同归于尽的样子。在执行的过程中,当事人了解到深圳公司在东莞的法院还有一个执行他人的案子,我赶紧叫执行法官把这笔执行款查封,当事人债权的缺口进一步缩小。
出乎意料,在我们申请强制执行的时候,收到了对方起诉的通知。因为当事人当时拉走两车红木家具时,深圳公司做了送货单,当事人签收了这个送货单,深圳公司便以买卖合同纠纷为由,要求当事人支付近100万元货款。
这是一个明显不能成功的诉讼,因为双方并无就这批红木家具建立买卖合同关系的合意。当事人当时拉走红木家具,只是为了保障自己债权的实现,中途事实上还卖掉了几十万红木家具,用于抵冲货款了。当事人继续委托我应诉答辩,我提供了一些聊天记录作为证据,写了答辩状,在开庭之后,对方律师可能明知理亏,撤回起诉。
强制执行过后,当事人的债权还有10余万元没有得到清偿。这个时候,实际控制人签的债务加入协议已经到期,因为金额太小,我叫一个前同事代理了这个案子,帮当事人追回了全部的货款。
对于代理人来说,一个案子能否取得好的效果,代理的策略和技巧固然重要,但更重要的其实是好的当事人。像我这个案子这样的当事人,真是可遇而不可求。当事人愿意穷尽全部的手段来保障他的债权和实现他的债权,不失聪明,不计人力,执行力超强,只要代理人指导得当,一定会有意想不到的收获。就像这个案子,如果按照常规操作流程,大概率是收不回钱的,但是经过当事人的努力,对方清偿了全部的债务,真是非常难得。要知道,这家深圳公司还欠了其他债权人很多钱,但这些债权人显然不像当事人这样的“幸运”。
作者:周晓明,经济法博士,法学博士后,大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。主要执业领域为公司与股权、争议解决、计算机及数据、刑事辩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