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我的讼No.1216】交通肇事刑案
当事人是我老婆的堂哥,他帮佛山一家公司开车,在工作过程中,交通违章导致一人死亡,负事故的主要责任,涉嫌交通肇事罪被刑事拘留。我其实已经多年不做交通肇事类案子,但是亲戚出了事情,不能推辞,必须亲自上阵处理这个案子。
这个案子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很有争议。死者一方有四个交通违法行为:一是未取得摩托车驾驶证而驾驶摩托车;二是驾驶制动不符合技术标准的摩托车;三是驾驶摩托车时未戴安全头盔;四是驾驶摩托车上道路行驶时后座载人。当事人只有一个交通违法行为,就是在通过路口转弯时未让直行的车辆先行,但交通警官却认定当事人负事故的主要责任。不过,一开始是当事人的工作单位在处理这个事情,错过了申请复核的时间。之后,公安部门便根据该责任认定书将当事人刑事拘留。因为死者身患严重疾病一直住院,碰撞也极轻微,以至于当事人始终认为死者是自杀。
我介入案件之后,**时间便是为其申请取保候审,因为这种轻刑案件,还是有机会取保的。不料办案机关答复,这种出了人命的案件,我们一般不会同意取保的,怕死者家属有意见。我还是想再努力一把,争取拿到死者家属的谅解书,看能不能取保成功。
肇事车辆是当事人工作单位的,购买了足额的保险,能够全部赔偿死者的损失。这意味着,只能让工作单位或者当事人家属额外拿钱出来赔偿死者家属,才有可能获得死者家属的谅解。我首先跟死者的妻子谈妥了赔偿金额为5万元,并表明这5万元是额外赔偿的,不会从将来工作单位的赔偿款中减去,死者妻子表示愿意谅解。
谈妥金额之后,便是筹款的问题,这个金额本来很小,但是当事人家贫,无力筹措,我只好去找他的工作单位。好在这个单位的老板是老乡,跟当事人的哥哥比较熟,磨了很久,*终同意支付这5万元。我们*终在死者亲属一方代理人所在的律所,办妥了有关刑事谅解的全部手续。
我拿着谅解书和赔偿协议,再次申请取保候审,没想到仍然不成功。这个时候已经临近年关,当事人的哥哥帮父母在家里建了新房,希望当事人能够回家过伙和过年,我只能催检察院赶紧将案件移送到法院,法院尽快安排开庭。因为我通过同事了解到,佛山当地,像当事人这种情形的案子,大概率是会判缓刑的,如果在年前拿到缓刑判决,当事人就可以回家过年。
此后的事情就变得异常顺利,案件到法院后,法官很快就排期开庭。我提交辩护词,称当事人构成自首,已经赔偿被害人家属并取得谅解,而且被害人自身疾病也是导致其死亡的原因之一(参与度10%),应对当事人宣告缓刑。开庭后没几天,就收到法院的判决,果然判处缓刑。
当事人受教育程度低,很小的时候就外出打工,30多岁成家,结婚没几年便离婚,经济上一直很糟糕。离婚后仍四处打工,身无所长,只能帮别人做司机。之后好不容易再婚,所幸妻子刻苦耐劳,在饭店做事或者替人做保姆,但收入也挺低。生了两个女儿,小女儿还早产,差一点就救不活,靠兄弟帮忙,花了不少钱才脱险。此后,总算感到生活有些安稳,他们把两个女儿放在老家让爷爷奶奶抚养,夫妻俩便分居两省挣钱,过年时才能聚上几天。不料,连这样的日子也不久长,又不幸撞上这个重病的人,因此遭遇牢狱之灾,还被吊销了驾照,连这个赖以谋生的执照也失去。他的生活和际遇,可能就是运气不好的底层百姓生活的样本,他们的剧本千差万别,但底色都是相同的。
作者:周晓明,经济法博士,法学博士后,大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。主要执业领域为公司与股权、争议解决、计算机及数据、刑事辩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