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我的讼No.1187】不正当竞争及商标侵权纠纷案
这个案子的当事人是助理的亲戚,标的额不大,案情简单,没有开庭就调解结案。当事人在阿里巴巴平台销售静电设备,全部冒用一个知名公司的品牌,产品数量达300多个,这个商标权人便委托律师公证了店铺的网页,并购买了一个产品,将当事人起诉至法院,要求停止销售并赔偿20万元。
当事人在产品上使用的商标与原告的商标并不完全一样,但是只有较小的差别,肯定会被认定为近似商标。此外,当事人在网站销售的标有该商标或原告字号的商品特别多,即便商标侵权不成立,认定为不正当竞争应该也没有问题。我看后觉得案子没有胜诉的希望,建议当事人与原告和解,当事人同意后,我们便在法官的主持下,以6万元与原告和解结案。
商标案其实是一类颇为专业的案子,要处理好这类案子要有丰富的商标专业知识。就我们这些年处理的商标案件来看,无论是商标与字号的冲突问题、定牌加工的问题,商标与商品通用名称相互的边界,还是商标侵权与不正当竞争的分野,商标行政诉讼等都涉及诸多专业问题和知识,要是觉得吃不透案子,我们基本上都不敢轻易涉足。律师从业十余年,我*近也感觉自己做案子的范围越来越小,这是一种谨慎的姿势,也是对当事人负责任的态度。
作者:周晓明,经济法博士,法学博士后,大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。主要执业领域为公司与股权、争议解决、计算机及数据、刑事辩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