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我的讼No.1158】三甲医院医疗纠纷案
这个三甲医院是律所同事的客户,被患者起诉至法院。因我学医出身,之前也代理过一些医疗纠纷案,同事便找我帮忙,希望我能代理本案。我当时其实已经不再做医疗纠纷案,因为觉得费时费力,也收不到多少律师费。同事找我时,我一开始婉拒了,后来他又说了几次,并强调律师费全部归我,我不好再推,只好应承下来。不过,后来看到律师费入账,才8000多元,不到我平时医疗案代理费的六分之一,我当时觉得心里不舒服,但既然答应了,而且确实也是帮忙,就不计较那么多。更为重要的是,他称我和他是一个团队的,无论如何,不能拆台。
这位患者已经70多岁,在家跌倒,到当地另一家三甲医院就诊,入院显示双侧额颞部硬膜下积液,住了半个月院后出院。患者回家后约十天,头痛,呕吐不止,再次到该医院就诊,但仅住院三天便出院。这家医院估计是觉得这个患者年长,高血压高危,怕惹麻烦,不愿继续治疗。患者回家后仍反复头痛,约三月后,至当事人医院就诊。入院诊断为硬膜下血肿,为其手术开颅清除血肿并置管引流。手术后,患者一直呈昏迷状态。住院六个月后无好转,转至另一医院作康复治疗。
这个案子的办理过程比我想像的更为艰难,开过好多次庭。患者一方申请的是法援律师,比较年轻,也挺温和,没有给我带来多少困扰。主要是患者70余岁的妻子和瘫痪的儿子每次都来,儿子坐着轮椅,这二人的情绪极为激烈,每次都把场面弄得很紧张,我们代理人的压力可想而知。
患者一方还申请了对病历作笔迹鉴定,再加上医疗过错鉴定和伤残等级鉴定,这个案子因此拖了很长的时间。当事人医院是民营的,医护人员的流动较大,在诉讼的过程中,当时参与手术的医护人员不少都已经离职了,这也给我们案件的处理带来了较大困难。*为紧张的是,患者发现我们一份有涂改痕迹的病程记录,质疑病历造假,申请了笔迹鉴定,我们想办法把一位已经离职去外省的护士叫回来配合鉴定,终于证实了医院的清白。
患者鉴定为一级伤残,医疗过错鉴定结论为两家医院均存在轻微过错,建议参与度为10%。法官便依照这份过错鉴定结论,判决两家医院各承担10%的赔偿责任,每家约为7万元。患者不服,提出上诉,我未再代理本案二审,不知道二审有没有改判。对于一审结果来说,当事人是非常满意的。当然,这个案子有可能还没有结束,因为患者仍在治疗中,仍会有损失产生,以患者妻儿的性格,肯定不会善罢甘休。
这个案也是几年前的事情了,但留给我印象很深。一方面是在案件处理过程经历的艰难和压力,另一方面是对律师合作的感慨。在诉讼过程中,这家医院希望我给他们医护人员做培训,我以太忙为由拒绝了,实际上是担心同事有想法,因为毕竟是他的常年顾问单位。之后,这家医院医务科主任又说我聘我做常年顾问律师,我仍然婉拒,理由跟前面一样。
后来,这家医院拖了半年多未跟我同事续约,他来我办公室抱怨,我心直口快,把这两件事都告诉他了,他反而怪罪起我来,说我没有团队精神,还说既然客户有需求就要满足,要及时告诉他。我在这种事情的处理上确实有着异乎寻常的低情商,我也不知道是不是自己真的处理不当,我本以为我收几千块帮他打了几年官司,帮他一个很大的忙,而且还高风亮节,不碰他的客户,没想到这些反而成他数落我的理由。律师同行们,应以我为戒。
作者:周晓明,经济法博士,法学博士后,大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。主要执业领域为公司与股权、争议解决、计算机及数据、刑事辩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