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正义的征途--法学博士后的办案手记143

时间:2024-03-04 11:16:28 点击:86

【我的讼No.247】建筑工程合同纠纷案

我有家顾问单位,因当地环保政策趋严,被要求“良性退出”,也就是要限期关停,政府会补偿几千万元。因为政府政策出台得比较突然,顾问单位完全没有准备,在此之前,顾问单位还在增加投入,以便环保达到更高标准,一系列的工程都已经开工,比如脱硝工程、废水处理工程等,政策出台后,这些工程都没有继续建设的必要了,都要终止合同。这些工程基本上都已经支付一部分费用,还有大部分费用未支付,顾问单位担心承包方会根据合同向他们主张剩余的工程款,问计于我。

对于脱硝工程案,我之前已经写过。我采取的是以进为退的方式,以承揽合同纠纷为案由提起诉讼,主张因承揽方无资质而合同无效,对方不但未再主张剩余工程款,还退还了我们已收的一部分工程款。超出当事人预期地解决了问题,算是一个非常漂亮的诉讼。

我研究这个案子后,发现与脱硝工程案有类似的地方,比如承包方没有建筑工程资质,遂决定如法炮制。这个废水处理工程总工程款大约250万元,我方已经支付70余万元。我便以建筑工程合同纠纷为案由提起诉讼,请求法院确认案涉合同无效,并要求被告退还我方已支付的70余万元,也是以进为退的打法。

这个案子远比前面那个案子艰难,因为承包方毕竟绘制了图纸,他们还说图纸就改了10多次,此外还进行了一部分施工,因此,他们向法庭提交的证据非常多,用来证明他们已经完成了很多工作。当然,这些工程应该是不值70万元的,即便是要进行造价鉴定,我们应该也不会吃亏,这也是我敢于主动起诉的原因所在。

对方收到起诉状之后,带着财务和工程师到当事人公司谈了一次。我参与了这次谈判,并且全程录音,在录音中确认了几个事实:对方完成工作只有绘制图纸、备料和简单施工;对方是一家设备公司,没有建筑工程施工资质;对方同意退款5万元。听到他们同意退款之后,我心里更加有底了,我坚持要求对方退款50万元,对方当然不同意,不欢而散。

因为对方提交了很多证据,我方也补充提交了这次谈判的录音证据,这个案子前后开了两次庭。法庭调查结束后,法官例行主持调解,双方都同意调解,法官见状,就努力促成了调解,后以对方退还我方20万元调解结案。

坦率地讲,这两个案子都是比较冒险的做法,幸运的是,我们都做成了,而且赢得很漂亮。如今来看,取胜的原因,有几点值得一说:

一是当事人的期望并不高,只要不再支付余款就行,这会让律师在决定解决方案的时候压力较小;

二是要足够专业,也要有足够丰富的诉讼经验。仅举一例,这两个案子的案由选择就很关键,比如脱硝工程案,因为工程主要是设备,合同标题是买卖合同,但这种设备的安装也需要动土动木,究竟选买卖合同、承揽合同还是建筑工程合同为案由起诉,要仔细斟酌。这个废水处理工程其实也涉及多个案由,后来我选了比较保险的建筑工程合同纠纷为案由提起诉讼。

三是要想到*坏的结果,如果*坏的结果能够接受,那不妨赌一把。比如万一合同未被认定为无效,根据合同条款及履行情况来看,对我方是不是有利?如果要作工程造价鉴定,对我方会不会有利?一定要想到可能出现的糟糕的局面,要保证仍然能够应付。

四是要见好就收。我们的目的不是为了诉讼,只是实在协商不了,不得已提起诉讼。即便已经进入诉讼程序,我们也不是想把官司打到底,打到底也未必对我们有利,一旦能达到当事人的目的,就可以收手。

五是要"虚张声势“,要"think big"。鲁迅曾说,中国人素喜调和折中,你直说屋暗,想给房子开个窗,对方不一定同意,但你若扬言要拆掉屋顶,对方肯定就会同意开窗。这两个案子都是这样,当事人期望只是不再付余款,但我在诉讼上都选择要对方退款,还是退全款。这样对方在心理上会更容易接受我们提出的调解方案,而我们的回旋余地也会更大一些。


作者:周晓明,经济法博士,法学博士后,大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。主要执业领域为公司与股权、争议解决、计算机及数据、刑事辩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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