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我的讼No.223】运输毒品案
我有位硕士同学是我同乡,与我关系极好,他毕业后回家乡工作。他有位同学的弟弟因涉毒被刑拘,关在我所在城市的邻市。硕士同学希望我能帮他辩护,我婉拒了,给他介绍了在该市做律师的同学。当事人的哥哥跟我同学签订委托代理合同后,我同学去会见了他弟弟一次,后来不知何故,他又找回我,一定要我出面为他弟弟辩护。我那位硕士同学也打电话来求情,说他们家条件很差,希望我能够援助,我便只收了几千块油费介入本案。
……
在法庭上,我为当事人作了无罪辩护,认为他到该市的目的是为了收债,没有运输毒品的意思,也没有证据证明他实施了运输毒品的行为,甚至也没有证据证实他对同案的运毒行为知情。一审法院没有采纳我的意见,仍判决其构成运输毒品罪,但只判刑9年,同案判15年。
当事人父兄均对判决非常满意,但当事人仍然要求上诉,希望我能够代理二审。我在会见时,当事人曾叫我带话给哥哥,要他管理好他的股票和房产,我知道他的经济状况并不像我同学说的那么差,因此,我坚持二审要按正常标准收费,不再援助。他们见我不同意,就没有再联系我,我也未再过问此事。
大约又过了一年多,一天晚上,我接到一个电话,是当事人打过来的。我感到非常吃惊,问他是不是出来了,他说他后来无罪释放了。我挂掉电话后,在网上很快就搜到了他的判决书,他委托了当地一位律师代理二审,后来省高院发回重审,他在重审中被判无罪。
说实话,我当时有点心慌,我担心自己当时为他作了罪轻辩护,那就丢脸到家了。我赶紧找到案卷,翻看了辩护词和笔录,发现我一开始就为他确定了无罪辩护的方向,在法庭上也是为他作了无罪辩护,谢天谢地。
如今回想起来,我当时的策略是置之死地而后生,因为一旦犯罪成立,就会判很重,不如赌一把。若非无路可选,我还会不会为他作无罪辩护呢?恐怕不好说。这个案子给我的教训在于,哪怕在无罪率只有万分之几的刑事辩护中,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,我们也应该足够乐观,要坚定不移地为当事人的自由进行不懈的抗争。万分之八的“中奖率”,但还是有人会中奖。我确实不曾想到我经办过的刑案也无罪了,虽然成功不在我,但给我的震憾无疑是巨大的。
作者:周晓明,经济法博士,法学博士后,大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。主要执业领域为公司与股权、争议解决、计算机及数据、刑事辩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