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我的讼No.145】执行异议案
我们代理当事人赢了1400多万的案子,对方不愿意主动履行判决,我方申请法院强制执行。不料对方早作了准备,与妻子做了假离婚,将别墅、洋房等物业全部转移到前妻与儿女名下。他在东莞某镇有一幢小产权房,建筑面积近千平方,也在村委会做产权变更手续,变更至其儿子名下。我们要求法院强制执行该小产权房时,他儿子提出执行异议。
对小产权房的执行一直都是难题。小产权房没有房产证,无法在正常渠道查到房产信息,对小产权房的交易也有诸多限制,比如有些小产权房是集体土地建的,只能在同村人之间流转,流拍是常事。我们想办法拿到对方*初的买地合同,之后又带法院查封了该幢房产,以为很顺利,没想到他儿子又横空杀将出来。
好在他儿子还在读大学,法院认为他没有经济收入,他与父亲之间的交易只能是赠与。他父亲在明知存在巨大债务的情形下,将巨额财产无偿赠送给儿子,严重损害了债权人的利益,不能获得法律的支持。遂驳回其诉讼请求,他儿子不服,上诉,二审维持原判。
我们与他父母的诉讼持续了数年,知道他家不少事。他父亲原来是做老师的,辞职开建筑公司承建工程,赚了很多钱。后来,在松山湖两个大工程中栽了跟头,资金链断裂,于是,无数的案子便接踵而至,家财因之而散尽。他姐姐念法律,原本在国外留学,也不得已中止学业回国。再后来,他父亲又因涉嫌诈骗入狱。对他父亲而言,人生的旅途真像是在坐过山车。
作者:周晓明,经济法博士,法学博士后,大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。主要执业领域为公司与股权、争议解决、计算机及数据、刑事辩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