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我的讼No.94】顾问单位货款案
顾问单位从深圳搬到东莞,一千多员工,厂区也极大,花了不少钱,导致公司资金紧张。他们欠了一供应商300余万元,这个供应商未经预告直接去法院起诉。他们请的律师是我的同事,立案时行政发现利益冲突了,不能再由我们所代理,于是换了别所的律师处理,幕后估计还是我的同事在操控。
顾问单位的老板是香港人,虽然公司经营困难,还是希望能够继续做下去。我与对方律师谈了很多次,谈成了一个分期付款的方案,这个案子就调解结案,后来顾问单位均按期还钱,一分也未欠他们的。而且,顾问单位也逐渐摆脱了困境,现在生意非常不错,目前我们的顾问合同已经签到第八个年头了。
作者:周晓明,经济法博士,法学博士后,大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。主要执业领域为公司与股权、争议解决、计算机及数据、刑事辩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