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正义的征途--法学博士后的办案手记4

时间:2024-03-01 11:49:47 点击:100

[我的讼NO.3]

房产买卖合同纠纷案,代理买家,台湾人,有个大陆小女朋友。房产交付买家装修后,卖家因小事拒卖。起诉之前我找卖家见面聊过多次,五十来岁的台湾人,我建议他继续卖房以避讼,他答应后又反悔,似乎对我当事人的人品很不屑。

他请的一审律师也五十来岁,明显业务不熟,准备不足,还犯下较大失误,比如未提出违约金过高的抗辩。一审判卖家败诉,并支持了较高的违约金。卖家上诉,请的律师是大所主任,目前是律协副会长,疑似“红顶”,居然在庭上说法官是他老朋友,不过老朋友似乎也没给面子,维持原判。

如果卖家当时听从我的建议,他卖房后还清贷款,还可拿走一笔不少的钱,两次诉讼后,他的房产拍卖后除掉贷款,已经不足以支付应付买家的钱了,可谓惨败。二审判决后还见过他,他说了几句称赞我的话,能赢得对手的尊重,我的虚荣心小小地满足了一下。

他们*终和解了,房子仍卖给我方,违约金也减免了不少。当事人的父亲在海峡那边给我打来电话:我劝儿子跟黄先生和解了,麻烦您继续帮忙处理完毕,得饶人处且饶人嘛。

人生在世,似乎都在努力争取自身利益的*大化,锱铢必较,你死我活,但智慧的做法其实是在各方的利益间取得一个平衡点,见好就收,兼顾对手,这位台湾老先生便是好榜样。

         作者:周晓明,经济法博士,法学博士后,大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。主要执业领域为公司与股权、争议解决、计算机及数据、刑事辩护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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