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我的讼No.1125】民间借贷案
这个当事人在他亲戚的公司做高管,为公司的事情到办公室咨询过我,不过后来公司没有成为我的客户,他反倒成为我的当事人了。
他借了四十多万元给一位好朋友,对方每月付利息,开始还能按时兑现,没多久就开始跳票。后来当事人追他还本金,他连本金都说还不起了。我当时觉得也没必要马上起诉,毕竟是朋友,给对方打电话催他还款,对方相当客气,但就是没钱,还说要来我办公室聊,我拒绝了他的要求。
我叫助理做好材料把对方起诉了,这哥们很快就同意和解,我们见他没有任何财产,叫他女友提供担保,他同意了,我们便与他们签了和解协议。我原以为他会按和解协议的约定,把欠当事人的钱还掉,不料,他又再次爽约。
我们只好申请强制执行,执行过程中居然有惊喜:他和女友名下各有一套房产。不过,他的房产在镇上,又老又小,可能就值三四十万元,因为借别人钱,上面还设有抵押权。他女友的房产上也有银行的抵押权,因为断供正被银行起诉。如果由法院拍卖房产,除去优先权人的份额,所剩估计也不多。
对方是个很精明的小伙子,在执行中,多次联系我,要跟我们协商卖房的问题。就是由他找来买家,由买家先付一部分钱,让他还掉抵押权人的钱,涂销抵押后,我们再申请法院解封,等房产过户后,买家再把余款付给我们。这样操作应该会比法院拍卖所得的钱多,对双方都比较有利。谈了几次,没有谈成,当事人不同意他的方案。
法官见双方谈不成,只能继续执行,拍卖对方的房产后,给了当事人二十余万,还差一部分钱无法执行。对方找到当事人求情,当事人心软,自己跑去法院与他签了执行和解协议。我们后来才知道,法院其实并没有对他女友的房产采取执行措施,在执行和解后,他女友的房子也被拍卖了。
我们当时都以为这个事情就这样结束了,一年多时间后,当事人又联系我,说是对方还是没有付清他的钱。我只好”好人做到底“,叫助理帮他申请恢复执行,执行立案之后,我又收到对方当事人的电话。他说他已经很惨了,在工地上打工,雨多出工少,小孩的奶粉钱都没着落,小孩看病也要向人借钱,叫我们不要赶尽杀绝。他还说知道当事人住在哪里,一定要上门和当事人说清楚。我动了恻隐之心,将对方的原话转告当事人,让他作决定,当事人说,他说知道我住在哪里,这明显是在威胁我呀,我不怕他!
几年过去了,法院好像没有再向我们寄过任何文书,连终结执行的裁定都没有,对方未再联系过我,我的当事人也没有打电话给我,我也懒得过问,大家似乎都在生活的忙碌中,忘记这件事了。也许,他们已经私下解决双方的债务问题。
这个案子中,让我印象深刻的是对方当事人。听说他起初经济状况很好,少年得志,但不知为何,之后的命运便急转直下,连自己的房产和女友的房产都一套套被拍卖掉,*后沦落到要到工地上做工的境地,连基本生计都难以维持。我在案子中见过多种多样失败的人生,都见惯不怪,唯独他的失败将我打动,也许是因为他提到了小孩子的缘故。
作者:周晓明,经济法博士,法学博士后,大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。主要执业领域为公司与股权、争议解决、计算机及数据、刑事辩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