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我的讼No.116】职务侵占刑案
当事人是个刚入社会的年轻人,案发时好像还不到20岁,我去看守所会见他时,哭得挺厉害。他帮一家公司开车,这家公司的老板因为犯罪被刑事拘留,他被公安认定为同案犯,一并抓了。他始终没有认罪。
接案之后,我写了一个法律意见书交给办案民警并申请取保候审,公安并未依法在三天内作出答复。我只好又向检察院交法律意见,希望他们不批捕。检察院采纳了我们的意见,未批捕,公安局遂以取保候审的形式将当事人释放。
刑案的辩护有时候拼的是信心,信心越足,希望越大。因为我国刑事案件畸高的起诉率和有罪率,不少的刑辩律师往往认为不捕、不诉或无罪太难,但我认为,如果我们分析案情之后,认为当事人不构成犯罪,不妨信心十足地辩护,这样一定可以提高辩护的成功率。所谓梦想还是要有的,万一实现了呢。
【我的讼No.117No.118】夫妻合同诈骗案
两夫妻因合同诈骗被刑拘,我为丈夫辩护,助理为其妻辩护。当事人经营批发部生意,因为经营有方,被港商看中,投资予近千万予他,合伙经营红酒生意。当事人后来因巨赌而破产,遂变卖红酒,烧毁账簿出逃。港商报案,公安以合同诈骗罪立案,在外地抓回夫妻二人。
我分析案情后,认为两位当事人应该不构成合同诈骗,至少他的妻子肯定无法入罪。向公安局交法律意见书,公安不理。等案子移送到检察院起诉后,又向检察院数次提交法律意见书。10个月以后,在我变得有些灰心的时候,我们收到了检察院的不起诉决定书。夫妻二人被释放。
办这个案子时,有一事至今记忆犹新。当事人的妻舅多次给我电话,说要给我50万,要我帮忙把人“搞出来”,我没有应承,只说我会尽力的,不另外收钱。后来跟其他律师说起这事,他们都说我傻,你不会先收这50万呀,大不了没搞成就退钱呀。我丝毫没有后悔,而且在今后的执业生涯中也没有因此而变得“聪明”,每一行都有每一行的规矩,不能一味追求利益*大化,否则,律师就和生意人没有区别。
作者:周晓明,经济法博士,法学博士后,大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。主要执业领域为公司与股权、争议解决、计算机及数据、刑事辩护。